2023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2023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经7月10日现场资格复审,部分考生因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潘*玲等5名考生为2023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现将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序号 | 职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学科专业 | 教育综合 |
1 | 高中数学教师 | 潘*玲 | 20230010820 | 96.00 | 79.90 |
2 | 高中数学教师 | 石*楼 | 20230010701 | 91.70 | 85.90 |
3 | 高中数学教师 | 徐*韵 | 20230010718 | 84.70 | 95.40 |
4 | 高中物理教师 | 方*晶 | 20230010523 | 75.61 | 71.10 |
5 | 幼儿园教师 | 赵*荣 | 20230011723 | 98.41 | 79.00 |
二、资格复审时间
7月11日 上午8:00 — 12:00,下午14:30 — 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材料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百获人事招聘网报名端口打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高中教师招聘岗位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在2023年8月15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在2023年8月15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参加专业测试对象,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宿松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8224cd42112ae365af01a60d14d2d6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