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宿松县乡镇学校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因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根据《2021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周粤等3名考生为2021年度宿松县乡镇学校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序号 | 准 考 号 | 姓 名 | 性别 | 笔试总成绩 | 备 注 |
1 | 20210020604 | 周* | 女 | 89.33 | |
2 | 20210020720 | 汪*娟 | 女 | 89.23 | |
3 | 20210020806 | 胡*云 | 女 | 89.09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二楼组织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要求做好招聘期间各项自我监测和防控工作。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应当如实申报资格审查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本次资格审查近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材料,结果呈阴性的可以参加资格复审。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有关要求
1.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松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宿松县乡镇学校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0d3aeccd26ab39bad36f8e9af614964)